一、正面回答
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: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、实际发生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税前扣除标准也是根据不同项目有所区别的。财务部要严格按照税税前抵扣的原则,对每项支出进行审核,以求算出准确的纳税金额。
二、具体分析
1.税金:指销售税金及附加
(1)六税一费:已缴纳的消费税、营业税、城建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;
(2)增值税为价外税,不包含在计税中,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。
(3)企业缴纳的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等,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,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。
2.其他支出,是指除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外,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。
三、税前扣除的定义?
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。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:
1.会计处理时,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;
2.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(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)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,就要将利润调增。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。
总之,平时你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,发生了的就入账。在计算所得税时,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,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(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)。
是在个税起征点的基础上增加了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,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。如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,如果增加了个税抵扣,起征点会高于5000元,每个月扣得个税会更少。
具体扣除标准如下:
1、子女教育
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,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(每月1000元)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2、继续教育
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。
3、大病医疗
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.5万元部分,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4、住房贷款利息
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,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。
5、住房租金
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,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,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,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。
6、赡养老人
纳税人赡养60岁(含)以上父母的,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。
扩展资料:
假设月入2万元享受4项附加扣除,个税可降七成。
很多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,中间还有房贷,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止一项。如果一个人同时享受几项扣除,加起来可以很多个税。
专家算了这样一笔账:对大多数人来说,大病医疗并非日常支出,这个可以先刨除在外。剩下的5项扣除中,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其一,这两个专项扣除是不能同时享受的。所以,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4项: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、赡养老人。
假设这位纳税人的月工资为2万元(不考虑三险一金),个税改革前起征点是3500元,他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120元。
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,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,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90元,税负降低了近50%。
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,每月再享受4项专项附加扣除: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,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,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00元,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,共计扣除4600元。
也就是说,这位纳税人的工资在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,还要再扣除4600元,剩下的钱才缴纳个税。这样,他每月应缴纳的税款为830元,比10月份又省了760元的税。
人民网-六大专项附加如何抵扣个税?能减轻多少?看专家解读
本文来自作者[卢智阳]投稿,不代表千泰号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m1.hr8848.cn/cshi/202508-14745.html
评论列表(3条)
我是千泰号的签约作者“卢智阳”
本文概览:一、正面回答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: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、实际发生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税前扣除标准也是根据不同项目有所...
文章不错《税前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》内容很有帮助